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四十九)----欺骗同族的“高手”

来源 :365bet官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23

新疆阿瓦提恩维尔公司集资诈骗案

利用朋友、亲戚、同乡和同族这张关系大网,把众多维吾尔族群众套进陷阱,一起损失高达2000多万元的大案,就这样被制造出来。

案情简介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阿瓦提县是新疆一个产棉大县,随着党的富民政策的落实,老百姓生活逐渐富裕。2001年10月,艾某某投资开办了“天狮”保健品专卖店,自2002年4月起,开始以高额利息和物品奖励为诱饵非法集资100多万元。尝到甜头的艾某某不满足现状,为了把“事业”做大,让更多人相信他的“经济实力”,2005年1月,他用骗取来的集资款注册成立了恩维尔有限责任公司,自任经理,并在阿瓦提县设立了办事处,以高额返利和派发“天狮”保健品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资金,先后骗取833人的集资款3061万元。由于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加之犯罪人挥霍浪费,至案发日集资款损失高达2254万元。由于涉案金额大,集资人群多为少数民族,处置难度大,给当地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作案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投资。民间资金有很强的逐利性,艾某某正是利用一些人梦想快速致富的心理,承诺给予投资人20%的高额回报,并按期向投资人支付高额利息获取了信任,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骗取集资款达3000多万元。

2.利用投资人“抱团”心理,骗取信任。本案中参与集资的800余人均为维吾尔族,年龄最大的70多岁,最小的只有20岁左右。文化层次不同,有国家干部,也有农牧民。这些人认为朋友、亲戚、同乡和同族的关系可靠,听信了艾某某的谎言,对艾某某等人十分信任,艾某某正是利用这种“抱团”心理,不断扩大集资范围。

3.异地开办公司,制造陷阱。艾某某了解和掌握人们“拜富”的心理,在乌鲁木齐市注册成立了公司,挥霍投资人的集资款用于购买轿车以及服装等,把自己包装成为“成功人士”,然后到阿瓦提县宣传自己的赚钱经历和集资理由。阿瓦提县城和农村地理位置偏僻,环境相对闭塞,大家对各种信息的了解也相对滞后,极易被犯罪分子的“华丽包装”和“美丽谎言”迷惑。

4.混乱账目,逃避查处。艾某某等人为了逃避查处,在向集资人出具的借条、收据等收款凭据上,只是用手工简单记载集资的时间、金额和经手人等内容,支取钱款时也不办理任何手续,使得公安机关在查处中难以及时、准确地查清全案,以至于会计师事务所利用一年的时间才将恩维尔公司的集资款项审计清楚。

案件查处

自2007年5月13日起,陆续有近百名群众到阿瓦提县公安局报案,状告恩维尔公司骗取民众钱财。2009年2月,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艾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被告人不服,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6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警示

国家对股权、债券等各类金融产品和房产、林业等其他资产类投资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对参与企业经营投资也有程序上的规定。从恩维尔非法集资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受骗群众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正确判断企业融资行为的合法性,轻易相信犯罪分子编造的高额回报陷阱,暴露出受骗群众金融知识欠缺,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这是导致这起非法集资案件的主要原因。同时,受骗群众由于同乡、同族身份,轻易相信犯罪分子编造的高额回报落入谎言陷阱。敬告广大投资者,切忌盲目跟风,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