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五十八)----出租车投资大骗局

来源 :365bet官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1-09

上海陈某某集资诈骗案


我国出租车牌照因行业管制而成为稀缺资源。在上海,就有犯罪分子利用这一点,虚构出租车经营项目,允以高额回报,骗取投资款,“挖东墙补西墙”维系近十年,最终酿成百余名投资人上亿元的惨重损失。

案情简介

与本案有关的一个重要人物是邹某某(2008年初逃往美国,另案处理),其于1997年冒用上海申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名义,虚构了可投资申江公司名下出租车运营的事实,设计了高额回报标准,随后即潜入幕后,由与其熟识的陈某某、傅某某对外招揽投资人,具体实施其诈骗计划。在集资过程中,李某某和李某甲先直接向陈某某投资而后介绍其他人参与投资,夏某某先直接向傅某某投资而后介绍其他人参与投资。就这样,1998年3月至2007年12月间,该犯罪团伙共向252名投资人吸收投资款共计8.5亿余元,最终造成165名投资者1.6亿余元巨额经济损失。

作案手段

1.虚构投资物。利用人们对出租车行业的基本认识,邹某某想到制造“出租车投资”概念作为切入点,遂冒申江公司名义,谎称可由投资人出资购买申江公司出租车后交由该公司经营,并由该公司按月返还收益,设下了“投资出租车”的敛财骗局。在实际运作中,邹某某私刻了申江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并将其制作的盖有其私章和申江公司公章的“投资上海大众桑塔纳等小客车运行协议”及有关收据交由陈某某、傅某某,由后者拉拢投资人并签订投资协议。

2.高回报诱人。在邹某某设计的投资计划中,投资人以17万~18.5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一辆出租车,约定该出租车交由申江公司经营,分五年给予回报,从第一年至第五年每月回报分别为7800元、7500元、7050元、6450元、5700元。后在集资过程中基于投资时间与车型的变动,车价与回报虽有所变化,但根据承诺,基本上为前两年即可收回投资成本,后三年系纯赚。如此高的回报率,极具诱惑性。

3.杀熟不眨眼。本案中,主要参与人员要么是朋友,要么是亲戚,就这样,通过朋友介绍朋友,亲戚介绍亲戚,一个熟人集资网络得以形成并不断扩大,为犯罪分子实施作案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一些犯罪分子的初衷或许是为了让亲朋获益,但随着越陷越深和自身利益驱动,他们已变得六亲不认,无情地欺骗身边的熟人。

4.闷声发大财。与一些集资活动的高调宣传不同,本案犯罪分子主要利用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犯罪活动,没有通过媒体等渠道公开宣传,非常隐秘,这也许是其虽然集资金额巨大,却能前后存续近十年的最大原因。另外,在集资过程中,陈某某等人对投资款、返利均以现金方式进行,当一些投资者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结算资金时,其以“年收入超过12万元要征收个调税”名义搪塞,这种资金不进入金融体系的犯罪手法有效地逃开了银行及监管部门对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控,犯罪活动得以长期存续。

案件查处

2007年9月,由于投资人购买车辆骤增,所需返利也骤增,资金周转趋紧。在邹某某的指使下,陈某某开始直接将新收的投资款作为返利支付给投资人,并组织所谓大型投资推荐会疯狂圈钱,但仍未能改变捉襟见肘、岌岌可危的局面。资金链终于在2007年末断裂,一些投资者陆续向警方报案,这起特大集资案案发。陈某某等五人于2008年1月至2月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2008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陈某某明知邹某某设计的出租车投资项目系并无实体经营的骗局,仍组织、劝说他人投资,在后期资金紧张时用其他人投资款直接予以返利,并举行投资人会议大肆拉拢投资,即明知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大量集资,非法占有故意明显,构成集资诈骗罪;傅某某与陈某某在集资活动中所处层面、地位基本一致,法院亦认定傅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对于李某某、李某甲和夏某某,法院认为三人在陈某某或傅某某的名下,介绍、组织他人参与出租车投资,投资款和返利均经其转交,且集资金额巨大,也给投资人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认为李某某和李某甲还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即通过私自抬高车辆投资价格、扣减返利款、收取验车费等赚取差价,构成诈骗罪。综上,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死刑,缓刑二年;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傅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罚判处李某某和李某甲有期徒刑各十八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另分处以上五人罚金。

案件警示

历经十余年,上海这起罕见的以投资出租车获取高额利润为诱饵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终于尘埃落定,投资人付出了沉重代价,犯罪分子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案件再次警示人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就必须提高识别能力,远离“朋友”、“好人”提供的各种利益诱惑。纵观案件过程,邹某某利用其在陈某某家居住两年多形成的亲密关系,轻松骗陈某某入局,陈某某又以同样的手法向其亲友扩展,最终使得数百人上当受骗。因此,在作出重要投资决定时,一定要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情况真实、相关行为经过批准、合法合规后再投资不迟。如本案中,在没有见到一辆出租车的情况下,很多人竟只盯着高额回报而盲目投入资金,十余年间没有一个投资者到真正的申江公司去实地核实情况,更没有人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有关合法性,实在令人诧异。